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税种。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基础上,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,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,引导消费方向,保证国家财政收入。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:烟,酒及酒精,鞭炮,焰火,化妆品,成品油,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,高尔夫球及球具,高档手表,游艇,木制一次性筷子,实木地板,汽车轮胎,摩托车,小汽车等税目 。
1、价格档次量力而行
车型类别 |
税率 |
1.0升(含)以下的乘用车 |
1% |
1.0至1.5升(含1.5升)的乘用车 |
3% |
1.5至2.0升(含2.0升)的乘用车 |
5% |
2.0至2.5升(含2.5升)的乘用车 |
9% |
2.5至3.0升(含)的乘用车 |
12% |
3.0以上至4.0升(含4.0升)的乘用车 |
25% |
4.0升以上的乘用车 |
40% |